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在不久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中,宁夏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在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综合评判得分排名第五,位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宁夏主动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采取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约束性措施,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格局,耕地保护成效显著。
宁夏通过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将耕地保护纳入全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制定《地级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由自治区政府每年与5个地级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宁夏还积极构建起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严格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永久基本农田。近年来,宁夏大力实施国土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新增耕地17.75万亩,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和出台《自治区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