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劳烦您看看这个宣传彩页,我来给您讲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八不准…”。“来来来老哥,国家对乱占耕地建房又有新要求了…”这是3月23日上午在平峰镇市场上工作人员正在为过往的村民讲解宣传耕地保护知识的一幕。
连日来,全县各乡镇还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彩页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八不准”要求内容。同时对咨询相关问题的群众,工作人员有问必答,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守住耕地红线。此外,各乡镇还在村部、街道、学校、集市、主干道等人流、车流较多的地方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海报,利用大喇叭、村民小组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形成有力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将保护耕地理念植入广大群众心中。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