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汽车、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政策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即日起,凡参与汽车、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政府补贴,居民朋友们可前往西吉县城及各乡镇2025年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门店选择购买并享受政府补贴。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其中,新购车辆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3万元;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1万元;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万元。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三、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净水器、打印机、空气净化器、扫洗地机、电风扇、电磁炉等17类家电产品进行补贴。其中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的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的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于上述补贴范围内家电补贴产品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按照二级能效或水效补贴标准执行。
四、手机购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五、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交一购一”原则,对消费者交售个人名下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于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5%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每位消费者仅可享受1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活动详情可咨询西吉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咨询电话:0954-3018694。
西吉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