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私搭乱建”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11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吉强镇团结村五组一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该违法建筑面积435.09平方米,属于无任何审批手续私自修建的房屋。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多次制止,并下达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按期自行拆除,但海某置之不理,依然抢建强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运。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全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卫生县城总体要求,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及乡镇形成执法合力,对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同时,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厅执法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建设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确保全县区域内所有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并在阳光下运行。还老百姓一个干净、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