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政府县长杨生俊在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通知精神,研究审定有关事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会议强调,权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是全区各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是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对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调整以及监督问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新一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按照要求把权责清单编制好,把政府各部门权力和责任履行好,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动态调整。县编办要会同司法部门,根据行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承担的职责,把权责清单编制到位。各部门对新的法律法规明确新增、调整、下放、取消的行政职权和机构职能变化的,要及时作出动态调整。要做好监督问责。严格把政府和各部门权力锁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未依法行使权责清单确定的行政职权,擅自增加、超越界限、变相行使职权,取消下放管理方式、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调整权责清单等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我县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