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经营户:
为切实加强对农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商贸市场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城区农商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禁止市场区域及附近乱拉篷布、乱拉乱摆、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行为,保持市场内外形象整洁有序。
二、市场区域内乱拉的火电及弱电线路要统一进行归拢,对不再使用的予以拆除。
三、市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四、市场经营区域之外的摊点和其他临时性摊点一律进入市场内规范经营。
五、所有商户配备配齐垃圾箱,固定菜摊或水果摊要自备垃圾箱,随时将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集中投放垃圾收集点。
六、所有商户要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按照划定的区域经营,不得占道经营,摊位摆放整洁有序。
七、全体商户要养成爱护环境、干净卫生的良好习惯,及时将垃圾投入到附近的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八、市场内经营的临时摊点,应随时将产生的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箱,不准乱扔垃圾、杂物。
九、对不执行整治要求的商户和市场开办单位,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十、对于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尊敬的广大经营户,县城区农商贸市场综合整治事关全县人民切身权益,事关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请广大经营户给予支持并积极配合,共同打造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西吉县城区农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