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户籍人口电子婚姻档案补录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近年来,广大居民因购房、贷款、子女上学、遗产继承等原因,对婚姻证件的利用率越来越高。但由于历年来婚姻登记未集中办理之前,存在当事人身份证号码缺失及婚姻登记档案要素不全、信息不准,与当事人所持证件不一致等情况,导致广大居民办事多跑路,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结合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要求,现将西吉县开展户籍人口电子婚姻档案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范围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县户籍人口已形成事实婚姻的、登记结婚无结婚证、无婚姻登记档案、有结婚证但未录入婚姻系统、手写结婚证、婚姻信息不全的婚姻关系存续人员(婚姻信息以户口信息、个人承诺书、司法公证书、邻里佐证、相关证明等为依据),全部进行补录。
二、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一)男女双方当事人持本人有效户口薄、身份证原件(须有一方户籍为西吉县,户口簿上的信息要完备并与身份证一致,不能有手写、涂改;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不一致应当先到公安机关去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需先补盖);男女双方亲自到场办理;集体户籍需提供集体户籍卡原件和有户籍地址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二)当事人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为了广大居民方便,提高全县婚姻登记补录工作效率和进度,双方当事人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跟随的照相人员处自愿进行拍照,也可以提前自行将照片拍好),自行拍照的不得使用艺术照和婚纱照。
(三)若有当年旧版结婚证的,一并携带。旧版结婚证上部分信息与本人现有的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出具公安局户籍部门的变更证明(现场填写变更声明)及邻里佐证。
(四)办理再婚、复婚手续,除上述证件外须携带双方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吉强镇7个社区和县城附近的居民到西吉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厅双方亲自到场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2年10月底(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全县其它乡镇居民到各乡镇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西吉县民政局成立此项工作专班在各乡镇人民政府集中开展补录工作),具体时间以各乡镇通知为主,无特殊情况,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休息。
(三)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一定组织机构的单位,要大力宣传,通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自查,发现有补录对象范围内情形的,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厅积极主动进行补领(补办)结婚证件。
特此通告
联系人:马宝平
联系电话:13995343923
咨询电话:0954-3016638
西吉县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