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4号
西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4月14日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精神,重新确定我县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为247名,乡级人大代表名额为1171名。按乡镇分别如下:
1.吉强镇:县级人大代表26名,乡级人大代表101名。
2.兴隆镇:县级人大代表19名,乡级人大代表83名。
3.平峰镇:县级人大代表13名,乡级人大代表61名。
4.新营乡:县级人大代表14名,乡级人大代表65名。
5.红耀乡:县级人大代表10名,乡级人大代表51名。
6.田坪乡:县级人大代表10名,乡级人大代表52名。
7.马建乡:县级人大代表12名,乡级人大代表59名。
8.震湖乡:县级人大代表12名,乡级人大代表58名。
9.兴平乡:县级人大代表13名,乡级人大代表61名。
10.西滩乡:县级人大代表11名,乡级人大代表55名。
11.王民乡:县级人大代表10名,乡级人大代表53名。
12.将台堡镇:县级人大代表13名,乡级人大代表63名。
13.马莲乡:县级人大代表12名,乡级人大代表60名。
14.什字乡:县级人大代表13名,乡级人大代表62名。
15.硝河乡:县级人大代表12名,乡级人大代表58名。
16.偏城乡:县级人大代表14名,乡级人大代表64名。
17.沙沟乡:县级人大代表11名,乡级人大代表56名。
18.白崖乡:县级人大代表11名,乡级人大代表54名。
19.火石寨乡:县级人大代表11名,乡级人大代表55名。
现予公告。
西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4日
西吉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5号
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免职决定
(2021年4月14日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决定免去:
张永强西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西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4日
西吉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6号
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免决定
(2021年4月14日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辛小强为西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苏文兵为西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袁学文为西吉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
卜旭伟为西吉县人民法院震湖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辛小强西吉县人民法院震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苏文兵西吉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卜旭伟西吉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堂真西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苟志军西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西吉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