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奖回来这几天,内心一直无比激动,我将以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遵循,用心思考、扎实做调研,为推进村里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出自己的努力。”2月27日,载誉归来后的王元明告诉记者。
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宁夏35名个人26个集体获得表彰,其中,宁夏供销社系统干部王元明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元明现任固原市供销社副主任、西吉县硝河乡新庄村驻村第一书记。2015年9月至今,他已担任过两个村的第一书记。在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姚磨村任第一书记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带领村民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并试点成功,整合土地资源,进一步优化培育壮大冷凉蔬菜产业,将当地冷凉蔬菜的种植面积由原来不足1万亩扩大到了3万亩以上,并建立了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2017年3月,他被调任西吉县硝河乡新庄村第一书记,他带领全村农户走出了一条以草畜产业为主导、特色优势产业与劳务产业相结合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子,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不足4000元增长到2020年的10586元,村集体经济由“空壳村”变成了年收益3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
他在获奖后感言,“能够作为先进个人参加全国表彰大会,心情非常激动,也感到无上光荣,特别是习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让我备受鼓舞!我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好大会精神,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有机结合,扎实苦干,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添彩!将继续带领乡亲们,用脱贫攻坚破解难题啃硬骨头的精神持续发力,使脱贫攻坚成果向纵深拓展,为推动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区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为王元明同志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感到由衷地骄傲和自豪,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以王元明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不忘为农服务初心,牢记为农服务使命,进一步增强信心,振奋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先行区建设贡献供销社力量。